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盐城市2009-2010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成果的通知》(盐政办发[2011]24号)文件精神, 为认真做好我校论文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教职工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在市级以上刊物的自然科学和交叉学科的学术论文、著作,以及参加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均可申报参评。
(二)凡与市外人士合作的论文,我校作者必须为第一作者,方可参评。
由作者本人填写《盐城市2009-2010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成果申请表》(一式3份),学术论文成果3份(其中:1份为原件,2份为原件复印稿;原文为英文的,需提供中译文1份),交所在二级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填写汇总表后集中报送科技产业处。在机关部门需申报论文成果的教职工,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产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