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获得的老师在10月17日前下载校级培育项目合同(附件3),打印一式两份,交学院办公室,统一交科技处。
关于下达2013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校级培育二轮资助的通知.doc
附件1 自科二轮资助情况-材料学院.xls
附件3:盐城工学院校级培育项目合同.doc